酒标签公例下月施行 以国标方式要求注明“过度喝酒有害健康” 记者造访发现
《公例》是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的,原定于上一年10月1日施行。《公例》中规则,包含啤酒、葡萄酒、果酒、白酒在内的酒精浓度大于0.5%vol(度)的酒精饮料,引荐其贴有“过度喝酒,有害健康”等警示语。一起,标签上的内容,不得有虚伪、使消费的人误解或许带有欺骗性的介绍。
据悉,新标准增加了玻璃瓶包装的啤酒需求标明“警示语”的要求;一起,引荐饮料酒选用“过度喝酒,有害健康”、“孕妈妈和儿童不宜喝酒”等劝说语。这是我国初次以国标的方式对企业提出劝说语标明方面的要求。
记者今日造访了京城几家大型超市的饮料酒专柜,发现简直一切的啤酒瓶上都标明上了“请勿碰击,避免爆瓶”等警示语,其他酒类,除红星二锅头酒外,均未见在标签上标明“过度喝酒,有害健康”等劝说语。
一位陈先生坦言:“烟盒上有‘吸烟有害健康’,可想抽的人并没因而就不抽烟。”
酒精度:在20摄氏度时,100毫升饮料酒中含有乙醇的毫升数,或100克饮料酒中含有乙醇的克数。现在,我国酒精度用%vol来表明。
饮料酒:酒精度在0.5%vol以上的酒精饮料。包含各种发酵酒、蒸馏酒和制造酒。
1.但凡饮料酒,均应标明酒精度。啤酒应标明原麦汁浓度,果酒(葡萄酒在外)应标明原果汁含量
2.应明晰地标明预包装饮料酒的包装(灌装)日期和保质期,葡萄酒和酒精度超越10%vol的其他饮料酒在外
4.制造酒应标明增加的食用动植物或其制品、国家答应运用的中草药以及食物增加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