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场交易越来越规范化,商标注册数量激增,当然啦!傍名牌、搭便车的仍是屡见不鲜,商标侵权案件也是频繁出现,那么究竟哪些属于商标侵犯权利的行为?商标侵权又会带来什么法律后果呢?今天我们共同来看看下面案例!
2020年7月,某酒业公司派员在某商行内购买了六瓶“某名牌”白酒,以刷卡方式支付费用,并从该商行现场取得中国银联签购单一张,该银联签购单上加盖该商行发票专用章。银川市某公证处出具《公证书》对该过程予以公证,后经某酒业公司专业打假鉴别判定人员鉴定,上述六瓶“某名牌”白酒并非某酒业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生产,系侵害某酒业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另查明,某商行登记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于2022年3月已注销,经营者为何某。
(一)某酒业公司对该商标享有排他许可权利,其享有的权利应受法律保护。根据我们国家商标法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或者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依据查明的事实,通过对防伪标识、外包装盒的鉴定认为被诉侵权商品并非其生产或其授权生产,何某未就此提交相反证据证明商品的合法来源,故可以认定某商行实施了销售侵犯某酒业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应依法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因某商行已经注销,相应的法律责任应当由其经营者何某承担,故对某酒业公司要求何某立马停止销售侵犯某酒业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二)关于赔偿数额的确定。某酒业公司并未提交某商行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以及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的相关证据,故本案符合法定赔偿的适用条件。酌情确定赔偿数额为24000元(含公证费)。
2022年11月初,被告人严某明知通过不正当途径获得的100箱某品牌白酒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在微信群发布信息对外销售牟利。被告人吕某利用微信得知严某有该品牌白酒销售且低于市场价,以每箱775元购买,于同年11月17日向严某提供的其亲属阿燕的银行账户转账支付77500元。吕某明知其购买的白酒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以每箱1900元销售给赵某(另案处理),销售金额共计19万元。赵某以20.38万元销售给王某(另案处理),王某又以21.06万元销售给李某。
2022年11月19日,派出所接到李某购买的某品牌白酒系假冒伪劣酒水的报警后进行侦查,从李某处扣押该100箱白酒。经鉴定,该100箱白酒均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经检验,该100箱白酒均系合格产品。
公安机关根据侦查掌握了被告人吕某利用微信销售假冒某品牌白酒的嫌疑,于2023年2月8日在省外将其抓获。公安机关根据银行交易流水锁定收取吕某货款的银行账户在阿燕的名下,经阿燕电线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对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予以销售的事实供认不讳,并自愿将77500元退缴至公安机关。
吕某的近亲属代其与李某达成分期赔偿和解协议,已于2023年6月给付李某4万元。被告人严某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已预缴罚金。
槐荫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吕某、严某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予以销售牟利,销售金额数额较大已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应予以依法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吕某系初犯,自愿认罪认罚,自行赔偿报案人部分款项并取得谅解,可对其从轻处罚;严某具有悔罪表现,主动到案后如实供述了所犯罪行,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自愿退缴全部违法来得到的并预缴罚金,且经判前社会调查,对所在社区无不良影响,可对其从轻处罚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根据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认定被告人吕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被告人严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被告人严某退缴于公安机关的违法来得到的77500元,责令被告人吕某退缴违法来得到的112500元,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扣押于公安机关的假冒注册商标的白酒100箱,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予以销毁。
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根据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犯权利的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犯权利的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犯权利的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借鉴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犯权利的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来得到的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到的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首先,能够尝试与侵权方进行协商,看能否达成和解。若能够友好解决,不但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还能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如果协商无果,应开始收集证据,以证明对方确实存在侵犯权利的行为。这些证据可以包括但不限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请求其对侵犯权利的行为做出详细的调查和处理。
如果协商和行政处理都不能处理问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方停止侵犯权利的行为,并赔偿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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