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着几百万元一辆的法拉利跑车,喝着几十元一瓶的法拉利红酒,这可不是段子。昨日上午,长沙知识产权法庭审理了一同商标侵权案,意大利的法拉利公司申述长沙市法拉利酒业交易公司等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申述书称,“FERRARI”(一般音译为“法拉利”或“法拉力”)轿车品牌由享誉世界的赛车手恩佐·法拉利(Enzo Ferrari)创立于1929年。1947年,恩佐·法拉利创建了自己的轿车制造厂即原告法拉利公司,开端出产一级方程式赛车、赛车及高性能跑车。“法拉力”“法拉利”“FERRARI”及跃马图形,为原告在轿车产品上的驰名商标。自1991开端,原告即在我国请求注册了一系列“法拉力”“法拉利”“FERRARI”及跃马图形商标,这些商标迄今有用。2004年8月,原告在我国出资建立法拉利轿车世界交易(上海)有限公司,作为法拉利品牌进口轿车在我国大陆地区的轿车总经销商;2007年7月,原告又独资建立法拉利办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进行与法拉利轿车及其出售有关的咨询。经过长达25年的进口、出售、推行,“FERRARI”(“法拉利”“法拉力”)品牌现已为我国群众所熟知,成为轿车产品上的驰名商标。原告申述称,2004年2月10日,被告冷君向商标局请求“法拉利”商标,2007年1月28日获得注册,核定产品为第33类“葡萄酒、酒(饮料)”等产品。2008年1月,冷君以“法拉利世界酒业集团公司”的名义,授权杭州樽帝交易有限公司倪学有为“法拉利世界酒业集团公司”我国商场执行官,进行意大利原产“法拉利葡萄酒”在我国商场产品运营、品牌传达作业。冷君、倪学有等一同策划了《法拉利葡萄酒品鉴宝典》,运用了“法拉利·蒙卡洛酒庄”及跃马图标等商标,并将法拉利车队及跑车图片、恩佐·法拉利生平介绍归入其间,故意误导顾客。2008年12月10日,冷君出资建立“长沙法拉利酒业交易有限公司”,开端运营“法拉利”葡萄酒等酒类产品,从山东烟台定制、国外进口两种途径购入葡萄酒,并经过商场、超市,以及冷君自行运营的长沙市芙蓉区恩佐酒业商行进行出售。2016年11月,原告署理人在长沙法拉利酒业交易有限公司购买了一批“法拉利葡萄酒”,并获得信封、手刺等商业宣扬材料。原告以为,被告的行为已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应承当中止侵权、补偿相应的丢失、消除影响的民事责任,遂将被告申述至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上午,在庭审现场,原告署理律师提出了多项诉讼请求:判令长沙法拉利酒业交易公司等被告不再运用“法拉利”“FALALI”及跃马图形商标或出售带有前述商标标识的葡萄酒等酒类产品;判令被告中止将“法拉利”作为字号注册或运用,即被告改变企业名,且改变后的企业名不得含有“法拉利”字样;判令被告连带补偿原告经济丢失人民币300万元及为阻止侵略权力的行为付出的合理开支人民币50万元,算计人民币350万元等。被告署理律师则以为,被告于2004年2月10日即请求注册“法拉利”商标,至今已达15年之久,被告运用的是合法的注册商标。原告的“法拉利”商标归于第12类“轿车”等产品,法拉利豪车卖几百万元一辆;被告的“法拉利”商标归于第33类“葡萄酒、酒(饮料)” 产品,是几十元一瓶的红酒;二者跨界大,没有可比性,不存在侵权。被告署理律师举例说:“就像在我国,既有长城品牌的轿车,也有长城品牌的葡萄酒, 二者调和共存,并不抵触。”被告冷君和记者说,法拉利介意大利是一个较为遍及的称号,有不少人的名字叫法拉利,也有叫法拉利的当地,还有一个起泡酒品牌也叫“法拉利”,前史比法拉利跑车还悠长,它们是并存的商标。“现在那家起泡酒公司与法拉利跑车一同合伙申述咱们,这是歹意诉讼,意图是抢占我国的葡萄酒商场。”冷君表明,己方乐意对方洽谈处理,乃至出资协作,但对方根本不给时机。被告署理律师指出,该案的本质是15年前,被告合法注册了自己的商标。其时,国外这两个公司,一个还没到我国来,另一个明知葡萄酒不是自己的专利。15年后,我国的葡萄酒商场得到巨大开展,两公司便合伙施行知识产权掠夺。因而原告的申述显着存有歹意,更不契合我国的国家利益。因而,被告恳请法院驳回原告的悉数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