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21日,天津市商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布告称,2017年6月,按照国家食药总局《2017年国家食物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物安全监督抽检和危险监测方案》布置,天津市商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共抽检6大类食物56批次样品,悉数合格。其间,抽检酒类20批次。
本次抽检的酒类主要是白酒、果酒、制造酒。抽检根据《食物安全国家规范 蒸馏酒及其制造酒》(GB2757-2012)、《食物安全国家规范 食物添加剂运用规范》(GB2760-2014)、《食物安全国家规范 食物中污染物定量》(GB2762-2012)、《液态法白酒》(GB/T20821-2007)、《固液法白酒》(GB/T20822-2007)、《浓香型白酒》(GB/T10781.1-2006)、《清香型白酒》(GB/T10781.2-2006)、《老白干香型白酒》(GB/T20825-2007)规范及产品明示规范和目标的要求。
白酒的查验项目包含酒精度 、甲醇 、氰化物 、铅 、糖精钠 、甜美素和三氯蔗糖。
果酒的查验项目包含酒精度 、二氧化硫残留量 、苯甲酸 、山梨酸 、糖精钠 、铅 、脱氢乙酸和纳他霉素。
制造酒的查验项目包含酒精度 、甲醇 、氰化物 、铅 、糖精钠 、甜美素 、柠檬黄 、胭脂红 、亮蓝和二氧化硫残留量。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出产企业相关这类的产品的出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